主要职责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8-12-21 08:38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市管理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市级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指导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编制实施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核实。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推进政策制度执行,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政策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