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出高速度 “并”出高效率——聚焦安徽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发布日期:2020-04-13 11:04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合肥市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二审合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发放现场。

首席记者 洪曙光 文/图

3月2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将全市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二审合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送到安徽省儿童医院,标志着该省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正式启动。

此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2月11日印发《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对于这项改革的原因、亮点及其利好,各界高度关注。

合并职能,流程优化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精神,安徽省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总结全省各地相关改革实践的成功做法,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创优营商环境。据安徽省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龚健勇介绍,《通知》以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规范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查内容和简化申报材料、推进多测整合和多验合一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共推出20条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措施。

从内容来看,明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层级及项目占地类型,对不同层级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或只办理其中一项许可的项目,分别明确受理、审批及核发的程序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以及选址意见书延期办理情况。

同时,还根据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的规定,将原需省级审批的设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项目(不含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规模70公顷以上以及占用耕地超过35公顷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

此外,《通知》还有多个亮点。比如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对以出让方式供地和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进行具体规定;规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审查内容,将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重新梳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材料目录,规范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项目单位申请报告的文本格式并制定相应的范本。

提速增效,规范操作

“‘合’出了高速度,‘并’出了高效率。”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储昭海看来,《通知》具有三个方面的明显特征:体现了提速增效、突出了规范性、强化了操作性。

据储昭海分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以及多测整合、多验合一,体现了以往由不同部门办理的事项,归口为同一个部门办理,提高了办理时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同时,《通知》从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进行全流程、系统化、规范化的规定,保障“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落地实施,项目组卷、审查、报批上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此外,《通知》对全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合并办理进行具体规定,统一制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目录》《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文本格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文本格式》《证书制作、核发、管理技术要求》,具备很强的操作性。

据了解,送达安徽省儿童医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办理时间就由原来分头办理的20天左右缩短为2天。

这个2天,是改革落地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果。

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自然资源系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支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按时完成。当天下午,合肥市局便组成10个工作组,开展“出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推动复工复产活动,其中第一工作组很快了解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建设项目相关需求。原来,安徽省儿童医院作为该项目建设单位,正着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选址意见书》,为近期到国家发改委申报资金政策支持做准备。对此,合肥市局决定加快办理。由于该项目占用耕地超过总面积50%,根据相关规定,需编制耕地保护专项报告,考虑到该项目位于肥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且符合肥西县城总体规划。为此,合肥市局采取“承诺办理、容缺受理”措施,由项目单位承诺按期完成耕地保护专项报告编制工作,同时开辟绿色办理通道,边补边办,结果仅用两个工作日,即完成首例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颁发工作。对此,安徽省儿童医院院长孔维鹏感慨道:“这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提速增效的主要原因,是申报材料的减少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环节的减除,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一站式’无缝对接,形成了规范高效的机制,操作性得到强化。”合肥市局总经济师皑丽说,仅申报材料一项就由原来的17项减少为9项,而审查环节也“清爽”了。据了解,合并前有不少重复审查事项,包括对项目建设依据的审查、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等。同时,虽然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并未要求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图件,但实际审查中由于原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部分城乡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却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也无法办理选址手续,所以实际审查环节仍需套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储昭海表示:“同理类推,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的办理也将大大提速增效。”

“多测合一,多验合一”

实行“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是《通知》中非常引人关注的亮点。

《通知》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实行“多测合一、多验合一”。龚健勇表示,此前安徽黄山等地已经结合不动产登记改革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形成了比较好的做法。

“一次委托、多测合并,统一标准、一窗入库,一个平台、成果共享。”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查秋生用这样24个字概括当地改革的成果。据介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过去“多次委托、重复测绘、标准不一”等测绘管理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重重困难,黄山市局去年初就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一张图管到底,一张表用到底”的原则,着手构建不动产测绘管理机制,统一服务标准,完善信息平台,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理念,研发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明确共享服务范围、内容、方法和作用等,建立了一套测绘成果共享服务机制。2019年9月1日,黄山市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的通告,正式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不动产测绘“一次委托,多测合并,成果共享”。

据了解,“黄山市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不仅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所有测绘成果,还包括各环节管理的各种图件如规划总平图、建筑施工图等以及如征地告知书、征地协议等一般文件成果。同时,为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项目建设全流程中涉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权籍调查成果可一并实行备案,已进行备案入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可不再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目前,该系统已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房屋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已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作为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测绘和重复提交测绘成果。施工审批、房屋预售等管理部门共享已经备案的测绘成果和登记机构统一建立的楼盘表。

据黄山市局信息中心主任马霖介绍,业主只需委托一家测绘机构,由该测绘机构单独或联合其他测绘企业完成工程建设全流程包括规划放线、预测、竣工测量等各环节的测绘工作,按照黄山市局发布的不动产测绘成果入库标准编制一套报告、图件和表格成果,提交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的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窗口。窗口受理后,信息中心及内部科室按照《黄山市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入库数据标准》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内容完整性、图形拓扑关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测绘成果存入黄山市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数据库,同时自动更新智慧黄山时空信息平台自然资源对应的专题图层,产生唯一的测绘成果备案号。

查秋生告诉记者,黄山市国土勘测规划院根据窗口传送的测绘成果,进行权籍成果的制作,搭建楼盘表,同时按照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登记要求,进行技术审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录入“黄山市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实现成果共享。与此同时,黄山市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审核发放《建设项目竣工合格证》,证书在原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基础上,增加土地核验的内容,实现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内部的“多验合一”,为自然资源及住建、消防、人防、环保、气象、承建档案进行的联合验收,提供数据支撑。

随着《通知》的下发,安徽所有市、县将逐步实现“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按照要求,安徽各地应逐步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的汇交、集成、共享机制,建设成果汇交管理平台,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平台系统做好对接,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