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CZBDC20210005号)

发布日期:2021-02-22 11:36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22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0)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643号、0000642号

安徽天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凤凰西路613-5号1室、2室

依据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1102民初3132号、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皖11民终1216号及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皖1102执2559号要求,将安徽天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凤凰西路613-5号1室、2室登记至张永香名下,因该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