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压、严、管、考”四个环节扎实推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发布日期:2021-02-08 17:49 作者:耕地保护科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要求,202123日至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2020年度设施农业用地共审批备案336宗,其中作物种植生产类101宗,畜禽水产养殖类235宗;备案用地总面积286.2402公顷,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分别占备案总用地总面积14%和86%。通过检查,市、县两级设施农业用地狠抓了“压、严、管、考”四个环布,有效推进了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


市核查组在定远县现场核查设施农用地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皖自然资规﹝20203号文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20300号)。各县市区都按照省《通知》要求,成立了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本部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基层所的承办人及责任人,细化了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全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做到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序有力的推进。

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各地能够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坚持始终把严格保护耕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范围,严格按省《通知》要求合理确定用地的规模。对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完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有困难的,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政府能及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到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实地踏勘论证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严格加强耕地保护。

三是规范日常管理。各地重视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监管,重点跟踪用地选址、项目建设、耕地占用、土地复垦等,确保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范、合法、有序。各地都建立了设施农用地管理项目台账,及时汇交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并按照备案目录清单做好用地备案审查建档和用地信息上图变更登记工作。定远县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设施农业用地10亩以上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乡镇规委会申请项目议程,由县长亲自主持召开城乡规委会,逐宗研究论证并印发会议纪要,同意使用的,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同意项目选址批复。

四是落实考核奖惩。市局将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纳入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原则上每年12月份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包括,各地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上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建设是否到位,设施农用地审查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是否规范,常态化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是否正常,相关备案信息资料报送是否及时等。明光市政府制订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考核细则,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按5%分值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有效促进了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