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收费情况表

发布日期:2019-09-27 11:46 作者:财务科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自然资源系统收费情况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对象

收费内容/服务内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依据

1

行政事
业性收

不动产
登记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或个人

登记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税[2016]79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住宅类:80/件(车库(位)/储藏室:80/
);非住宅类:
550/件;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税[2016]79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

2

行政事
业性收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或个人

工本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核发一本不收费,每增加一本10元。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

3

行政事业性收费

耕地开垦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根据征收别别标准缴纳开垦费


安徽省发展改革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发改收费(201933

根据新的标准,我市市本级为二等收费标准为32/㎡,天长、明光为三等,收费标准为28/㎡,其他县市为四等,收费标准为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4

行政事
业性收

土地复垦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土地复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条例》

经专家验收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条例》

5

行政事
业性收

土地闲置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土地闲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矿业权占用费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或个人

矿业权占用费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2国家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7

经营性服务收费

规划设计收费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设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4)中规协秘字第022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4)中规协秘字第022

8

经营性服务收费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收费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设计费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9

经营性服务收费

建设工程规划 放(验)线测量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
《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滁政办(201433

Ⅰ、Ⅱ类:1297/
    Ⅲ类:864/
     Ⅳ类:648/
    Ⅴ类:2594/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滁政办(
201433

10

 建设项目规划 竣工平面图测量收费 

竣工总平面图测量、道路测量、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测量、地形测量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滁政办(
201433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滁政办(
201433

11

市级

地籍测绘费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建设单位

控制点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地籍图(含宗地)绘制,检查修改,成果整理

国测财字(20023
滁政办(
201433

Ⅰ类:0.22/平方米
Ⅱ类:
0.28/平方米
Ⅲ类:
0.37/平方米

国测财字(20023
滁政办(
201433

12

市级

房产测绘费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建设单位

新建住宅、非住宅;存量住宅、非住宅测量

皖价服(2013105
滁政办(
201433

新建房屋(住宅:0.80/平方米
非住宅:
1.60.平方米);存量房屋(住宅:1.44/平方米
非住宅:
2.08.平方米)

皖价服(2013105
滁政办(
201433

13

市级

建筑物放(验)线费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建设单位

建筑用地拔地定桩

国测财字(20023
滁政办(
201433

2594/
(每件
4个点)

国测财字(20023
滁政办(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