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收费情况表
自然资源系统收费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收费单位 |
收费对象 |
收费内容/服务内容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依据 |
|
1 |
行政事 |
不动产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或个人 |
登记费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税[2016]79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住宅类:80元/件(车库(位)/储藏室:80/件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税[2016]79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
|
2 |
行政事 |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或个人 |
工本费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核发一本不收费,每增加一本10元。符合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减半、免收、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
|
3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耕地开垦费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根据征收别别标准缴纳开垦费 |
|
根据新的标准,我市市本级为二等收费标准为32元/㎡,天长、明光为三等,收费标准为28元/㎡,其他县市为四等,收费标准为2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
|
4 |
行政事 |
土地复垦费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
土地复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条例》 |
经专家验收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条例》 |
|
5 |
行政事 |
土地闲置费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
土地闲置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
6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矿业权占用费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或个人 |
矿业权占用费 |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国家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
7 |
经营性服务收费 |
规划设计收费 |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
规划编制单位 |
规划设计费 |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
|
8 |
经营性服务收费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收费 |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
建设单位 |
建设工程设计费 |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
|
9 |
经营性服务收费 |
建设工程规划 放(验)线测量 |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
建设单位 |
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 |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 |
Ⅰ、Ⅱ类:1297元/件 |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 |
|
10 |
建设项目规划 竣工平面图测量收费 |
竣工总平面图测量、道路测量、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测量、地形测量 |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 |
招投标价格或竞争性谈判价格 |
国家测绘局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 |
||||
11 |
市级 |
地籍测绘费 |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
建设单位 |
控制点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地籍图(含宗地)绘制,检查修改,成果整理 |
国测财字(2002)3号 |
Ⅰ类:0.22元/平方米 |
国测财字(2002)3号 |
|
12 |
市级 |
房产测绘费 |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
建设单位 |
新建住宅、非住宅;存量住宅、非住宅测量 |
皖价服(2013)105号 |
新建房屋(住宅:0.80元/平方米 |
皖价服(2013)105号 |
|
13 |
市级 |
建筑物放(验)线费 |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经营性企业) |
建设单位 |
建筑用地拔地定桩 |
国测财字(2002)3号 |
2594元/件 |
国测财字(2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