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滁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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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片开发的背景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依法征收土地,并列举了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种情形,其中包括“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同时规定“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02011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以下简称自然资源部5号文),规定了成片开发的标准,重点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的原则,以及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相关审定机制的建立等。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突出对耕地的严格保护。为了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再次明确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规定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政府征地权的滥用,形成对耕地的有效保护。部5号文件把“注重耕地保护”作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的原则之一,并特别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之一,而非土地征收报批行为。在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不局限于需要落地的某个单一项目用地,而是以完整的集中建设区域(包括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地块)为单元进行编制。

    二、工作主要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工作。截止目前,市本级两批次20个片区(片区面积约43.17平方公里,征收面积约22.96平方公里)的成片开发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县(市)三批次48个片区(片区面积约105.64平方公里,征收面积约67.02平方公里)的成片开发方案也已获得市政府批复。我市今年已完成的成片开发方案数量和面积皆为全省前列,为全市土地征收出让提供了保障。

    三、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

    )超前做好谋划。在《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送审稿)出台后,我市立即召开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各县(市)要不等不靠,提前谋划,梳理成片开发方案片区需求;在安徽省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后,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局于今年33日召开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部署会,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升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政策水平,为开展土地征收成片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严格把好质量。一是制定我市政策规定,出台了《滁州市市本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流程(暂行)》和《滁州市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流程(暂行)》,为我市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把质量关,在编制过程中召开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在审批过程中层层把关,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成片开发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并组织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市级专家委员会对县(市)成片开发方案进行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确保成片开发方案的高质量。

    我市将继续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工作,为土地征收供应提供支撑,助力我市经济发展,实现城市建设的高水平、高质量。

     

    解读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0550-306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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