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友林解读《滁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10:08
    【字体:打印

    (一)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323号)要求,为做好滁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的数据准备。

    (二)问:《通知》制定意义是什么?

    答:进一步提高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调查监测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信息化建设,夯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工作基础,为滁州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问:《通知》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3年日常变更调查等相关成果,通过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做好数据准备,为滁州市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通过加强与耕地保护监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执法监察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满足“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四)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采取的主要措施?

    答:通知共五项内容,第一条总体目标,明确了方案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工作意义;第二条工作任务阐述了年度变更的主要任务包括国土利用变化调查、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用地问题整改和日常变更调查等;第三条工作内容说明了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本底数据,基于影像和数据库比对分析,提取变化图斑,结合国家下发的监测监管图斑和地方收集的各类管理图斑,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了国家和省对年度变更调查的成果和组织的具体工作要求。

    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底图制作、补充报备、外业调查与举证、逐级地类核查与整改、数据库更新、县级自检、市级复检、省级、国家级核查及反馈整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共享应用、综合评价和日常变更调查等。

    (五)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涉及范围?

    答:利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对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的地块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主要分为监测监管类、项目管理类以及自主提取变更类。

    (六)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面积要求?

    答: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小调查图斑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其中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不小于200m2;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不小于400m2;其他地类实地面积不小于600m2,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应低于1500m2;对于有更高管理需求的地区,建设用地可适当提高调查精度。

    (七)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执行国家国土调查规程和技术标准,国家和省对年度变更调查相关政策有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35650-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CH/T 9009.2-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 数字高程模型

    TD/T 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八)问: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哪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各县(市、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本行政区域国土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行政区域调查成果质量负审核把关责任。各县(市、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到位、管理到位、资金到位、队伍到位、措施到位。

    2.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工作统筹,对内要明确调查、登记、利用、管制、耕保、修复、执法等业务部门责任,对外主动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落实调查经费,加强技术保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将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所辖技术支撑单位为国土变更调查提供技术保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技术能力强、信誉好、质量优的作业单位承担国土变更调查和审核工作,保障国土变更调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质量管控,确保工作质效。严格执行分级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调查作业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调查及质量控制。在紧抓质量的同时,注重效率提升,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表作战,确保按期保质上报调查成果。

      

    解读机关: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方式:30698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