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0 15:46 来源: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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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组织。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均健全完善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利用局门户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大力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推动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明确职责,严格保密审查。市、县两级国土部门严格执行《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发布、谁更新、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认真开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9月份局门户网站顺利通过省保密局检查。

    (三)开辟专栏,公开重点信息。我局牢牢把握涉及重点领域的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局及各县市局均在门户网站新增“征地信息”专栏,并下设“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公告”、“建设用地批复公告”、“征地告知”、“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一书四方案”六个子栏目,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市局网站“征地信息”栏目共公开制度措施、补偿标准、征地公告、补偿公告等相关信息133条。同时,充分运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优化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对征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推动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行为。以严格执行审核和公开项目发布制度为重点,明确公开责任,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公开行为。近年来,制定了《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滁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滁州市国土资源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滁州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和举报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五)执行规定,依法全面公开。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开项目规定,对适宜公开项目立即无条件公开,对有争议项目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抓紧公开;对不宜公开项目,按信息保密规定暂时不予公开,并在依申请公开栏目真诚、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六)联系实际,开展标准建设。我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全面建立覆盖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并将征地信息作为“标准化实施年”重点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公开标准,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291条,其中重点信息258条、部门动态664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157条,其他信息2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收到纸质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次,网上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次,均按时给予回复,申请人均表示满意;全年印发不予公开文件44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比重高;二是少数单位抓不住信息公开的重点,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三是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应的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201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落实。一是加大重点信息领域、文件制度和人事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提升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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