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0〕1号)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2019年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zrzyyghj.ch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67289,电子邮箱:czszrzyghj@163.com)。
一、2019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3 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2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2条,招标采购5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31条,其他106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新条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积极宣传条例;召开全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了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广。
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通过听证座谈、专家论证等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为做好与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有序衔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稳妥推进征地补偿工作,1月18日,召开了《关于调整琅琊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和《关于调整南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了听证会;3月15日,为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准备工作,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各相关部门参加。
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公开土地征收信息,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面的相关政策落实信息。
深化解读质量,加大主动回应力度。提高解读质量,本年度部门发布的解读严格按照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步骤进行;本年度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读相关政策以及当场回复人民群众热点关切话题;采用丰富的解读形式增加解读的可读性,本年度通过重要政策图解的宣传的形式,增强解读宣传效果,做到人民群众能理解、能提问、愿意看的政策解读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配合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协同答复。
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56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4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对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举办的培训,同时组织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实行专人专号问责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加强信息发布员的安全意识;我局根据自身信息公开的问题,加强整改力度,形成排查和整改为一体,数量和质量双提高的工作机制,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获得先进水平,公开内容得到人民群众满意。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9年,我局积极借助政务新媒体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内容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定期考核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及时更新微博、微信信息,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密切关注并第一时间处理网民诉求。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季度检查的方式。每季度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统计本单位或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内容、数量及信息公开办理情况,按季度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及时统计分析并进行通报。实行年终考核。考核小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局年度考核内容中。对考核优秀科室及单位进行表彰。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整理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各项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2019年度,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78条,政务动态信息39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06条。2008至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88条。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制定并出台《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买规则》、《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滁州市2018年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2个部门文件。
(二)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项目15项,比上一年度增加一项,全年办理121件。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79项,比上一年度减少9项,全年办理9万件。
(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比上年减少一项。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6项,采购总金额1106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1 |
121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 |
-9 |
9万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 |
110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情况。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56件,其中个人申请54件,企业申请2件。个人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方面,企业申请主要集中在矿业权出让和土地征收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56个申请均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在答复中“同意公开”件42,占总数75%,“不公开”15件,占总数25%。不予公开件中,“信息不存在”20件,占总数2%,“不属于本行政机构公开”3件,占总数5%。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4 |
2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2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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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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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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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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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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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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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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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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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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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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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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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4 |
2 |
0 |
0 |
0 |
0 |
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5件,全部确认违法。信息公开案件在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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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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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5 |
1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不透明,公民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不固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熟悉,对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不清楚。自然资源部门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答复不认真、不负责。
未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总结信息公开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受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法律风险评估,确保依法、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重点信息公开的力度,从源头上建设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1日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