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证遗失公告(安徽省明美矿物有限公司开采二队)

发布日期:2022-05-24 15:56 作者:地质矿产科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安徽省明美矿物化工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不慎将该单位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经采矿权人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因采矿权人已向我局提交采矿权延期申请,故不再补办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采矿权人:安徽省明美矿物有限公司

证号:3400000730250

证件有效期限: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28日

矿山名称:安徽省明美矿物有限公司开采二队

如有异议者,应于公告期内(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0日)书面告知我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