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50—3067277:电子邮箱:czsstxf@163.com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时间 |
审查情况 |
1 |
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 |
2024年3月7日 |
拟通过 |
附件2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