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勘查许可证的公示(第三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要求,现对我市已过期的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注销名单如下:
序号 |
探矿权人 |
项目名称 |
勘查许可证号 |
有效期止 |
1 |
哈尔滨伊高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定远县湾李石膏矿勘探(探矿权保留) |
T34120080803012364 |
2020/8/23 |
2 |
定远县兴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定远县张圩子地区石膏矿详查 |
T34120080302004611 |
2014/5/21 |
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20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反馈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中移除,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0550-3067735;邮箱:czgtkczyk@163.com。
附件:1.关于过期矿权清理的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24〕96号)
2.关于过期矿权清理的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2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