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松安)

发布日期:2023-06-01 15:41 作者:确权登记局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 字体【  

李松安因保管不善,将皖(2021)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72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松安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