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须知

信访须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08:57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着依法高效行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思想,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电子信访,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用电子邮件及在线提交的对滁州市自然资源、规划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投诉。为了有效地开展电子信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方法
   
信访者应按照我局提供的电子信访使用方法进入本局网站进行信访,获得答复。
   
二、受理与办理
    1
、受理我局履行政府职能方面的政策法、工作程序及办事指南的咨询;
    2
、受理我局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方面的批评意见、工作建议;
    3
、受理有关对国土资源方面违法案件的各类投诉;
    4
、受理其他与我局职能有关的咨询、建议、投诉;
    5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局信访室应当告知投诉咨询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服务对象
    1
、从事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等工作的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个人;
    2
、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信访人权利
   
本制度所称电子信访人,是指通过互联网络,了解我局工作性质,办事程序,咨询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批评、建议及投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
、电子信访人享有我局职权范围内的咨询权、批评建议权和投诉权;
    2
、电子信访人依照本制度规定,享有要求我局对电子信访的答复权。
   
五、信访人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2
、遵守电子信访秩序,发送电子信访件不得影响网站正常的工作秩序;
    3
、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
、电子信访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反动言论或污蔑他人的言语,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